盂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县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设项目--盂县城镇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0 11:05
盂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县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设项目--盂县城镇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06
盂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县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设项目--盂县城镇餐厨
垃圾处理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一、内容
我单位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上发布了盂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县域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建设项目--盂县城镇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现将原文件
内容进行变更。
二、变更内容
原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须同时具备与
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设备制造或供应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
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须同时具备与
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设备制造或供应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
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现变更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须同时具备与
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
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须同时具备与
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
应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为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秀水西街 186 号
联系人:王瑞军
联系电话:1890353911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万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阳泉市郊区荫营雅馨园小区 15 楼底商
联系人:吴恒、王超
联系电话:0353-3332760、18335353300
电子邮箱:sxws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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