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黄河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7 00:25
吉县黄河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澄清补遗 2023/11/27吉县黄河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4102820231117SS01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县黄河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由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吉行政审批发{2023}59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吉行政审批发{2023}17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县黄河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吉县吉昌镇大田窝村 3、建设内容: 本项目日处理规模为 1.2万m³/d,总用地面积为3.2ha,净用地面积为 2.4ha。污水处理工艺为采用增强生物脱氮除磷 AAO 工艺+沉淀+气浮+过滤工艺+臭氧高级氧化+紫外消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内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厂外配套管网工程。其中,厂内工程为新建 1.2万m³/d 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为一、二级处理、深度处理设施及配套建(构)筑物、办公楼、传达室等;厂外配套管网工程为约2.3公里的 DN500 球墨铸铁的污水收集主干管等。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5、计划工期: 12 个月(365日历天)。 6、项目总投资:15357.8万元。 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拟派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机械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标准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2)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设计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具备市政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注册职业资格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联合体各单位、联合体各单位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既应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应具备的资格能力。 ①联合体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 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共同承担合同中应尽的义务。 ③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单独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357-2128966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方式 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或递交。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2、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08时00分 2、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3年12月18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3、网上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4、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5、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吉县新城政府大楼西楼 联系人:张强 电 话:13453757876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长青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汾市尧都区宝乡名苑10号楼1单元301室 联系人: 马良 电 话:0357-2881116 电子邮件:cqztgcxmglyxzr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