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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党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13:05

公告发布时间:2024-12-02 12:00:51
上党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1202411270013-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党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编号:  
140421202411270013-03)已由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上发改审字【2024】11 号、  
长上发改审字【2024】11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招标人为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工程设计规模为 14000m³/d,湿地的总建设面积 4万㎡。主体工艺为水平潜流  
人工湿地,主要作用为提升污水厂尾水水质。包括湿地一区、二区、三区、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  
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移交为止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不限于施工  
图设计(设计部分过程中必要的深化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和报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  
竣工图编制、项目验收配合)、工程施工、设备购置、竣工验收及最终交付等相关所有工作内容。  
2.3建设地点:上党区海子河公园东南侧  
2.4计划工期17个月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以及项目规定的规模  
和经济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  
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  
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曾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拟任主要人员资格最低要求:  
3.2.1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投标人财务状况:须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  
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4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依  
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5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社保明细(须含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  
证明为),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未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查询。  
3.9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 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页面截图  
(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  
查询。  
3.10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  
3.10.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  
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各  
自责任;  
3.10.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  
分担合同的义务;  
3.10.5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  
织实施。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于 2024122日至 202512日在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2日上午 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 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  
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2日上午 93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  
备好 CA 锁,以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  
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http://ggzy.changzh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长治市系统平台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李先生  
话: 0355-8081281  
九、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55-8089230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北路 9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话:0355-8081281  
电子邮件1027920052@qq.com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国安大厦 A座(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东沺二巷 5号)2402室  
联 系 人:刘彦灵、高杰  
联系电话0351-607770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
招标人或其招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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