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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千兆工业以太网光端机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03 10:23

公告发布时间:2019-09-03 10:23:45原文链接地址

山西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千兆工业以太网光端机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WSX20194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千兆工业以太网光端机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0211001)(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 已由投资人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西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总体技术方案和总体实施方案,根据颁布的总体技术方案,依托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ETC)技术,建立ETC门架系统,实现ETC车辆分段收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主要为千兆工业以太网光端机采购,共划分为2个标段,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指导、调试、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为:

001 第一标段:

序号

区域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

(万元)

总限价

(万元)

备注

1

山西北片区

千兆工业以太网光端机

402

0.45

181

此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002 第二标段:

序号

区域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

(万元)

总限价

(万元)

备注

2

山西南片区

(含三大集团)

千兆工业以太网光端机

403

0.45

181

此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002 第二标段;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所采购设备,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11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今至少累计完成过1000套及以上高速公路千兆工业以太网光端机高速公路供货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3.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须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出具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6.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报名并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投标人填写的中标优先次序选择表进行选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931700分至 201991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获取方法: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3首次参与山西省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如无CA数字证书,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进行主体库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 9251400分。

5.2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jt2.jcebid.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日期。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19-09-03  17:00:00至 2019-09-10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进行网上报名。

7.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

服务期:设备的调试及验收直至质保期满。

7.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4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6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不能代理其他品牌参加投标。

7.7本次招标所有强制性条款与技术参数已在招标公告及关键内容公开中载明,未载明的内容不得作为强制性条款。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351-4663031

 

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51-7876392

 

监督部门: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人:银先生

联系电话:0351-8860332  

      

人:山西省交通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103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1-7338659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海拉尔大街8号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1536481522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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