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 挂网价格专项调整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30 15:58
晋药招〔2024〕13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晋药招〔2024〕127号)要求,现将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专项调整结果通知如下:
一、已按要求调整挂网价格药品
67家企业对125条药品按文件要求调整了挂网价格,医疗机构可正常采购,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二、未按要求调整挂网价格药品
23家企业34条药品未按文件要求调整挂网价格,相关产品按照国家医保局文件精神,列为集中采购平台价格风险警示药品,产品清单及风险警示等级见附件2。建议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低风险药品,谨慎采购价格风险警示药品。
企业在之后工作中如同意按要求调整挂网价格,可按照《关于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晋药招〔2024〕127号)要求发送价格确认表等资料。
三、豁免处置药品
2家企业对2条药品按文件要求提交了豁免处置证明材料,相关药品暂不予以处置,产品清单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