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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一标段 (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7 00:25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一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2
公示发布时间:2024-12-17 12:03:10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一标段(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19日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一标段(二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元)

质量标准

工期

(日历天)

1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4830855.75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65

2

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823399.38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65

3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14837512.87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365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张磊峰

一级注册建造师

1142018202002220

2

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程传来

一级注册建造师

1372006200805931

3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包彦锋

一级注册建造师

164200620140031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1

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

山东齐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3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山西博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联系人及电话:郑丁川18634671124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57-5623047

电子邮件:lfhzslj@163.com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汾东开发区4号

联系人:祁朝辉

电话: 13903475140

电子邮件:hzshd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博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12号楼2单元1801室

联系人:郑丁川

电话:18634671124

电子邮件:3613176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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