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潞颐康养园配套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7 16:35
长治市潞城区潞颐康养园配套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81202406070008-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潞颐康养园配套道路工程(招标编号:
140481202406070008-02)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
改审发〔2024〕4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潞新市政发
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融资,项目资金已落实。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潞颐康养园配套道路工程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潞新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主城区南侧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1条道路并对大健康一期现有92
个停车位进行升级改造。新建道路起点位于新华路,终点至康养老年
养护中心东侧,道路总长度约2.7km,呈东西走向,道路红线宽度24
m,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时,双向四车道
布置。停车位升级改造主要购置安装 92 台 60KW直流充电桩,安装
膜结构充电桩棚,安装7台 1000kVA 变压器,敷设线缆1300m,路面
恢复3900m2。
2.5 建设工期:36个月
2.6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从工程勘察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
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
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质量要求: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勘察成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勘察设计要求,国家、省、市现行有效
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节能、环保、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
包的能力;
3.1.3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
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4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勘察)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
人的资格要求:
3.2.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
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需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担任其他在
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
一人。
3.2.2 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
3.2.3拟派勘察负责人需具备国家级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格。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
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
录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
供)。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是
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缴纳的纳税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须
含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
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凭证为准。)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
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7.2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9 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
//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
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下载中心《建
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 CA 锁,确保网
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
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
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
市)(http://ggzy.changzhi.gov.cn)(系统)
2.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潞新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7703452567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55-6762374
邮 箱:LCzhaobiaoban002@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潞城区潞新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潞城区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7703452567
电子邮件:9877924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翰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安街 85 号
联 系 人:贾女士、崔女士
电
话:0355-3508985
电子邮件:8524354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