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瓦日线安泽站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1 18:1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瓦日线安泽站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项目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0000911001986001) 一、招标条件 本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瓦日线安泽站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1400000911001986001 ),已由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晋豫鲁铁路公司大修资金,招标人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站区生产生活房屋整治,包括房屋设施外立面粉刷,部分房屋增设檐口半坡屋面,台阶、散水、落水管整治等。 2.室外配套设施整治,包括站区统一规划,合理布置活动场地、停车位,大门、围墙、硬化场地及室外道路整治,增设太阳能路灯设施,给水、雨水、污水管道及架空线缆整治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瓦日线安泽站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建设地点:临汾市安泽站。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瓦日线安泽站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备房建工程施工业绩,无被责令暂停投标情况。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瓦日线安泽站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项目: 获取时间: 2024-08-22 08:00 -- 2024-08-27 08:00 获取方法: 本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省本级)(http://ggzy.sxzwfw.gov.cn/gb-web//#/login),通过系统指引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瓦日线安泽站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项目: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2 10:0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sxzwfw.gov.cn/gb-web/#/login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房建公寓段瓦日线安泽站区生产生活设施整治项目: 开标时间: 2024-09-12 10: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https://prec.sxzwfw.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351-2990504 九、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prec.sxzwfw.gov.vn/)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数字证书(CA),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电话为0351-2620377/029-82393245。 电子邮件为3994018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