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7线静乐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30 18:50
国道337线静乐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FDAFW240803037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37线静乐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350002),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3〕155号批准,初步设计批复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3〕413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4〕219号文批准,项目资金为静乐县人民政府自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静乐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忻州市静乐县娘子神乡娘子神村东侧,以平交方式接既有国道337线经鹅城镇、神峪沟乡、汾河,终点位于鹅城镇王端庄村,接回既有国道337线,路线全长17.137公里,设计技术标准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其中汾河桥(K656+000-K657+075)段路基宽度为20米,设计满足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设有桥梁2949m/13座,其中小桥25m/1座,大中桥2924m/12座,桥梁中墩高大于40米的桥梁有牛泥沟大桥、周家庙1号大桥;桥梁中墩高大于60米的桥梁有周家庙3号大桥、水峪沟大桥。 2.2监理服务期限:共48.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为国道337线静乐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8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公路等级为二级及以上且里程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2019年08月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 ⑤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⑥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中可查询到并经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项目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 ”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此相应业绩不予认可。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投标人与参加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的投标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不得在本项目同时中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7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记录。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投标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30日19:00:00至 2024年9月6日19: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且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要求及递交 5.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申请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 09:30:00(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 09:30:00 (北京时间) 6.2 开标方式: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公告内容 8.1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jt2.jcebid.com)提出。 8.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招标人:静乐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电话:常先生 1350970957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解彦峰18835174606。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9.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50-3169973 电子邮件:xzjtjfgk@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山西省静乐县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13509709576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 系 人:解彦峰 兰亚珍 李庆红 李新民 电 话:0351-7770798 电子邮箱:3828984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