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4 09:05
夏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工程)(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2024/09/19
夏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工程)(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GC01136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市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夏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2024GC011360),已由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
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解决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夏县夏都经济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增供热面积 72.7万㎡,供热负荷 38.06MW。
建设内容为:
1、热源厂建设工程(综合楼一座,库房一座,储灰仓一座等):(1)热源厂内
建设一座综合楼,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 3658.73 ㎡,建筑高度 16.35m;(2)
热源厂建设供热专用库房,钢结构,单层库房,内部局部二层,占地面积 375.56
㎡,建筑面积450.16㎡,建筑高度8.8m;(3)厂区新建储灰仓一座(2x400m简仓),
总容量 800m³;(4)热源厂零星改造工程:消石灰仓加高增容,出渣系统降尘设备
安装;(5)大门及道路:新建厂区东大门及厂区内外道路。
2、热力站及供热管网建设工程:(1)新建热力站 14 座(其中南山底中心管理
站含土建工程,其余不含站房土建工程,由用户提供热力站站房或利用旧锅炉房
改造);(2)热力站进站支线及零星供热管网工程,管网长度约 5.598km。
3、分户控制及其他建设工程:(1)安装 2000户远传智能锁闭阀组及智慧供热
系统;(2)热力站改造:改造两座热力站,需要对原有换热机组进行移位安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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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西关小区热力站及莲湖佳园热力站;(3)天泰苑地板辐射供暖混水机组,恒盛
豪庭地板辐射供暖混水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夏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工程)(EPC 总承包)
1、项目名称:夏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工程)(EPC 总承包)
2、建设地点:夏县中心城区
3、项目总投资:6640.66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5636.67万元,其中施工图
设计费 128.9万元;建安工程费 5507.77 万元。
4、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
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
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5、计划工期:18个月
6、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
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
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
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夏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三期工程)(EPC 总承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下列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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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
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
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负责人不能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
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次投标仅限二个(含)以下单位(≤
2家)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
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施工企业应当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
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
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
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
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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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09 月 14 日 08时 00分起至 2024 年 09 月 24 日 08
时 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 取 方 法 : 在 山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USBKey),同步成功后凭借 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
城市)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pdf格式),此为获取
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同步成功后方可使用 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 年 10月 15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在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山 西 省 · 运 城 市 )
(.wenc格式)。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0月 15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方式:通过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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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35906655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运城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监督电话:0359-8532041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夏县夏都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八一街集中办公区一号楼 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59066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华林逸墅小区临街 7号商铺
联 系 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0359-2520100
电子邮箱:sxqd2520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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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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