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4 11:10
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079001) 一、招标条件 本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079001 ),已由静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静乐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该项目路线全长1130m,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引道部分路面宽度采用12m。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标准,桥梁净宽11m,设计洪水频率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g。丰润镇汾河大桥中心桩K0+839,桥长577米,其上部结构采用18-30m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T梁+1-30m现浇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钻孔灌注桩基础。引道全长553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为: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勘察、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②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③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④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三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工程内容含桥梁,且桥梁技术等级为大桥及以上); ⑤拟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担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工程内容含桥梁,且桥梁技术等级为大桥及以上);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凡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省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黑名单等。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获取时间: 2024-09-18 00:00 -- 2024-09-25 00:00 获取方法: 请通过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登录,获取地址为:(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10 09:3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忻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3.201.129:8090/gb-web/#/login)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开标时间: 2024-10-10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山西省 · 忻州市 )(http://ggzyjy.sxxz.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招标人:李中华 ;招标代理机构:岳献云 电 话: 13935099699 /15392508856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忻州市)和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 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9.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9.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忻州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350-3169973。 电子邮件:xzjtjfg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