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16:45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部分一期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14100020240070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招标项目编号:GC141000202400707001)已由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霍行审管发〔2024〕62号和霍行审管发〔2024〕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外,剩余配套资金由霍州市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汾河霍州段东岸和西岸的两岸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改造长度为从上游桩号216+800到下游号220+600,共计3800米改造内容分为东、西两岸的上层滨河绿地提升、护坡工程提升、下层步道各类台阶坡道、各类护坡景墙、石栏杆等内容。还包括两岸的景观小品工程、小型驿站一座,给水工程等。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合同编号:FHHZSDZHZLGC-SG-003(2024)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址:霍州市汾河姚村河入河口至南涧河入河口段。 4、最高限价:32034398.50元 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第三标段标人资格要求: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1 月06日23时59分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 0357-2128966 400-0351-858 400-653-0200 400-666-3999 400-0351-946 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方法 1、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3时00分 2、递交方法: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施工类项目中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需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报价编制系统》(此为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唯一工具)。使用该工具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为*.TBS。 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递交地址: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无需递交纸质标书。 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供应商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4年11月21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3、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4、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 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祁朝辉 电 话:13903475140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霍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57-5623047 电子邮件:lfhzslj@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河霍州市段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治理部分一期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汾东开发区4号 联系人:祁朝辉 电话: 13903475140 电子邮件:hzshd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博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12号楼2单元1801室 联系人:郑丁川 电话:18634671124 电子邮件:3613176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