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18:05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GC0116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本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2024GC011641), 已由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运开审批字[2023]16号、运开审批字
[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开发区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0万m3/d,一期建设规模4万m3/d。铺设HDPE污水管网7123m,
其中DN500管径1478m,DN600管径5645m,铺设钢筋砼管2300m,其中DN1000管径650m,DN1200管
径1650m。铺设中水管道4001m,其中DN400管径1451m,DN600管径2550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1)项目名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三高速和红旗东街交叉口东600米路南
(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0万m3/d,一期建设规模4万m3/d。铺设HDPE污水管网7123m,
其中DN500管径1478m,DN600管径5645m,铺设钢筋砼管2300m,其中DN1000管径650m,DN1200管径
1650m。铺设中水管道4001m,其中DN400管径1451m,DN600管径2550m。
(4)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厂建设工程、污水管网收集工程、中水回用工程。
(5)投资额:工程总造价约24129.5万元。
(6)计划实施工期:730日历天。
(7)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项目调试、试车正式运营且出水水质达标为止的工作。设
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竣工验收(项目调试、
试车正式运营且出水水质达标)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和最终交付等。
(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
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④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工程
的投标。
(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牵头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
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6)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
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00时00 分起至 2024年11月23日00 时00 分止(北京时间,
下同)。
获取方法: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注册,主体库
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同步成功后凭借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西省·运城市)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pdf格式),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
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同步成功后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https://ggzyjyzx.yuncheng.gov.cn/)上传经过CA签章的加
密电子投标文件(.wenc格式)。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开标方式:通过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保险机构保单等
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交易系统或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020980
九、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
市)上发布。
(2)评标办法及定标方式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定标方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0359-257819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事业部
地
址: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陶朱公街7号创业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59-25781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020980 1359358061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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