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市仁泰路道路改造工程(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5 09:30
怀仁市仁泰路道路改造工程(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60000G3001307001) 一、招标条件 本怀仁市仁泰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14060000G3001307001 ),已由怀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怀仁市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改造段道路全长5924.219m,南起怀义西街,向北沿现状走向至新华大桥(工程桩号K0+973.631~K6+370段道路总宽度为41m,其中车行道宽度23m,中央分隔带宽度4m,两侧人行道各7m;桩号K6+370~K6+897.85段道路总宽度为39m,其中车行道宽度21m,中央分隔带宽度4m,两侧人行道各7m)。本次改造仅涉及车行道和中央分隔带,车行道为双向六车道,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工程及车行道边线侧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怀仁市仁泰路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1建设地址:怀仁市仁泰路新华大桥——怀义西街段 2.2工期:365日历天 2.3项目总投资为4591.06万元,其中本次招标施工费用约3953.69万元 2.4项目审批文号:怀审批字【2024】60号、怀审批字【2024】122号 2.5备案招标编号:ZF14062420241121002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怀仁市仁泰路道路改造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裁判文书网为准)。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得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3.7晋内企业在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未处于“红牌预警”期间。 3.8外省企业需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晋建市字【2016】3号文件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怀仁市仁泰路道路改造工程: 获取时间: 2024-11-25 09:30 -- 2024-11-30 09:30 获取方法: 本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28:8090/gb-web/#/login),通过系统指引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01怀仁市仁泰路道路改造工程: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6 09:30:00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在朔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167.17.28:8090/gb-web/#/login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解密验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提前检测好电脑环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怀仁市仁泰路道路改造工程: 开标时间: 2024-12-16 09:3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山西省 · 朔州市 )(http://szggzy.shuozhou.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3834996603 九、其他公告内容
1.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朔州市)》上发布。 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晋建市规字[2023]209号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综合评估法。 3.定标方式: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怀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 话: 0349-3054981。 电子邮件: hrzjjb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