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自然资源局2024-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发布日期:2024-11-07 10:30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经垣曲县人民政府批准,垣曲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
出让 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要求
面积
(平方
米)
加价幅度
用途及
年限
起始价
建筑
限高
保证金
编号
位置
(万元/
宗/次)
建筑
(万元)
(万元)
建筑
绿地率
容积率
(米) 密度
新城镇古
堆村、皋
工业用地 落乡东山
2024-9
301968
≥0.5
≤35
≥30%
≤20%
6697.5380
6697.5380
90.59
/50
村、县林
场、皋落
林场
黄河西街
以北,人
民西街以
南,曙光
大道东侧
物流仓储
2024-12
2333
≥1.0
≤24
≥40%
≤20%
111.4801
111.4801
0.7
用地/50
宗地坐落及实际位置依坐标和土地现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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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
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24年 11月 07日至 2024年 12月 4日,到垣曲县
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 11月 7日至 2024年 12月 4日,到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
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 4日 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我局将在 2024年 12月 4日 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一楼利用股,挂牌时间为:2024年 11月 27日 8时至 2024年 12
月 06日 16时,报价时间同时截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
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实际可占用面积以规划部门规划面积为准。
(三)本次宗地挂牌起始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以上税费
由受让人另行缴纳。2024-9号宗地为单独选址项目,前期耕地
占用税、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林地补偿)及耕地开垦费(即
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用)等为企业缴纳,因此起始价不包含耕地
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在成交后由受让人提供相关票据;土地补
偿和安置补助费成交后在价款中按政策标准退还。
(四)本次宗地挂牌为地表可利用面积,地下矿产归国家所
有,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私自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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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如在
建设中发现其它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进行现场保护,并第一时间
联系垣曲县文物局进行文物调查。
(六)根据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
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2024-9和 2024-12号宗地装配式建
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的 27.5%。
(七)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车自行
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和配件要求的通知》,2024-9和 2024-12号
宗地按照该文件要求执行。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 2024-12号宗
地停车位要求,按照 0.2车位/100㎡建筑面积计算。
(八)2024-12号宗地上有新建建筑物,根据第三方对新建
建筑物的评估价值,成交后竞得人将此款直接支付给原资产所有
人。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相关出让文件。
(十)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
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一)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十二)本公告及相关出让文件解释权归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八、保证金的交纳
1、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山西垣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山路分理处
账 号:664261010300000052385
行 号:402182400219
2、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垣曲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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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914001010004426816
行 号:403182400010
3、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垣曲县支行
账 号:04561101040022060
行 号:103182456116
4、开户名: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垣曲支行
账 号:139268011737
行 号:104182400028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59-6023389
联 系 人: 张先生 王女士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 11月 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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