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五自然告字[ 2024 ]2号) 经五寨县人民政府批准,五寨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 5(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 五寨县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建筑限高(m) | 1 | 2024-08 | 北环路南侧 | 5.077667 | 工业用地 | ≥0.8 | ≥30% | ≤20% | 50 | 830 | 830 | 5 | ≤36 | 2 | 2024-09 | 二道河东侧、北环路二道河桥北侧 | 0.562012 | 商业用地 | ≤1.5 | ≤45% | ≥25% | 40 | 158 | 158 | 3 | ≤24 | 3 | 2024-10 | 209国道东侧 | 0.97369 | 商业用地附带防护绿地 | ≤1.5 | ≤45% | ≥25% | 40 | 273 | 273 | 4 | ≤24 | 4 | 2024-11 | 万通南路东 | 0.348616 | 商业用地 | ≤1.5 | ≤45% | ≥25% | 40 | 105 | 105 | 2 | ≤24 | 5 | 2024-13 | 李家坪乡同庆丰站内 | 0.9478 | 商务经融用地 | ≤1 | ≤40% | ≥25% | 40 | 225 | 225 | 4 | ≤24 |
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条件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5年1月13日 到 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登陆域名:http://gtjy.zrzyj.sxxz.gov.cn:8011)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5年1月13日 到 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登陆域名:http://gtjy.zrzyj.sxxz.gov.cn:8011)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月13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月15日 10时00分在忻州市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 温馨提示: 1、竞买人必须以本人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入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内。 2、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位于五寨县北环路南侧2024-08号宗地,面积50776.67平方米,该宗地有地上建筑物,违法占地行为已处罚到位,地上建筑物已没收到县政府,地上资产评估价8069.63万元。该地块依法出让后,如原项目单位竞得,资产价值划拨给原项目单位使用,用于支持转型项目建设。如其他用地单位或个人竞得,地上建筑物按照 8069.63万元资产购买,收入缴纳县财政。 位于五寨县城二道河东侧、北环路二道河桥北侧2024-09号宗地,面积5620.12平方米,该宗地有地上建筑物,违法占地行为已处罚到位,地上建筑物已没收到县政府,地上资产评估价75.53万元,此次公开拍卖,该宗地的地上建筑物按评估价随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出让,竞买成交后土地价款、地上建筑物按评估价全部一起缴纳。 位于五寨县李家坪乡同庆丰站内2024-13号宗地,面积9478平方米,该宗地有地上建筑物,违法占地行为已处罚到位,地上建筑物已没收到县政府,地上资产评估价264.29万元,此次公开拍卖,该宗地的地上建筑物按评估价随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起出让,竞买成交后土地价款、地上建筑物按评估价全部一起缴纳。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五寨县自然资源局(五寨县滨河北路东) 联系人:张振祥 联系电话:13663602566 五寨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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