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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冠脉导引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第二周期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0 10:07

晋药招〔2024〕93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等16省(自治区)联盟冠脉导引导管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2-01)》相关要求,为确保冠脉导引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续签需求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参加冠脉导引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

    二、填报续签需求量的途径

    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登录浙江省牵头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jlm.ybj.zj.gov.cn/tps-local/login),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填报续签需求量。如续签需求量低于同企业同采购品种上年度协议采购量的,或同一采购品种续签需求总量少于该采购品种上年协议采购总量的,医疗机构需在系统内填报理由,各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审核。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续签需求量数据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续签需求量盖章件。

    三、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续签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0时—8月5日17时;

各市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7时。

    四、工作要求

    (一)医疗机构直接填报续签需求量,各医疗机构对各中选企业的续签需求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协议采购量,确需调整中选企业续签需求量的,同一采购品种续签需求总量原则上不少于该采购品种上年协议采购总量。

    (二)“浙江省牵头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采购主体用户名密码沿用原用户名密码信息,若忘记密码由省药采中心重置密码。  

    (三)各级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冠脉导引导管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做好相关医疗机构的指导,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要做好续签需求量数据审核,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精准性。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7月30日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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