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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9 11:45

公告发布时间:2024-05-09 11:34:23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 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政府集采科

 3.联系方式:0350-3033622

 4.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雁门大道南街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409010002024000007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忻州市直单位及县市区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运行机制,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晋财购〔2023〕50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为区域联动采购项目。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服务有效期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有下列情况可选择非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3)在异地发生故障的车辆。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1

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乘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2

2

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摩托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3

3

2024年度忻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特种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市县区域联动)项目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2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3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乘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一类、二类维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2023年1月1日之前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一类、二类维修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A级及以上维修企业相关证明》。

(2).分包名称:摩托车车辆维修和保养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一类、二类维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2023年1月1日之前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一类、二类维修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A级及以上维修企业相关证明》。

(3).分包名称:特种车车辆维修和保养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

有固定的维修场所。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一类、二类维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2023年1月1日之前在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一类、二类维修企业还需提供《202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A级及以上维修企业相关证明》。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024-12-31 23:59:59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电子卖场(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登录电子卖场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卖场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3日08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电子卖场-“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电子卖场,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电子卖场(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进入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电子卖场”-操作指南查看《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服务类)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电子卖场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电子卖场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认的山西CA、北京CA、天威诚信CA、颐信CA四家颁发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电子卖场投标(响应)客户端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在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电子卖场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电子卖场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400服务电话:400-1718-718

  证书及签章驱动服务:电子卖场首页—操作指南模块进行下载

  证书及签章办理地址: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sx-web/ca/registration

  证书及签章服务电话:400-6530-200(山西CA);400-0351-858(北京CA);400-666-3999(天威诚信CA);400-0351-946(颐信CA)。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征集人: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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